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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请求费用减缴的有关规定

发布时间:2024-03-26 浏览:1839次 返回列表

1、对申请人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,可请求减缴申请费、实审费、复审费、授权后六年内的年费。

2、个人需所在单位开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证明和身份复印件。

3、企业需证明上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低于30万元和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4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证明复印件。

5、对符合减缴条件的一个申请人减缴全额的85%,多个申请人减缴全额的70%。

6、一个自然年内只开一次证明可减缴多项专利申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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